在俄所获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内的认证与评估

  按有关规定,凡在教育处(组)注册建立个人留学管理档案的留学人员,完成学业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回国,可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、教育处(组)开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和相关材料,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其授权机构办理在俄获得的学历、学位证书的认证和评估事宜。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 6层 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心

邮编:100080,电话:010-626778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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